文 | 来源·荆楚网 张凡

有人拍车门,你可要当心

楚天都市报讯 (记者张凡)在红绿灯附近,一人拍车门,另一人乘车主不备抢夺车内财物。近日,樊城区法院一审以抢夺罪,分别判处吴某等人1至8年有期徒刑。

去年6月11日晚8时许,市民杨女士驾驶小轿车从鱼梁洲赶往樊城区长征路办事。刚下鱼梁洲大桥就碰到红灯,她便将车停下排队等候。

这时,一名男子窜至轿车左前方,一边拍打车门,一边比划着。杨女士以为对方求助,遂摇下车窗。岂料,另一名男子从右边车窗,将杨女士装有14万元现金的挎包抢走。杨女士回过神来,意识到自己落入圈套。

案发后,警方随即对城区此类案件串并,锁定31岁聋哑人吴某为嫌疑人,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。

去年10月,吴某在亲属陪同下投案自首。在聋哑学校老师翻译下,警方掌握了同伙王某、叶某的潜逃地点。警方顺线追踪将两人抓获。

经查,3人纠集一起在城区以“拍车门”方式轮番作案3起,涉案价值14.4万。

法院一审认为,吴某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伙同他人乘人不备抢夺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。鉴于3人是聋哑人,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,可依法从轻处罚,遂以抢夺罪作出以上判决。